先梳理一下事件的经过:2012年12月11日,唐时达以弟弟唐一达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价值285万元的房产,首付款是由母亲支付,而之后的按揭主要由哥哥来承担。随着房价的上涨,母亲和两兄弟开始讨论出售房子的财产分配。母亲希望能收回自己的成本,剩余的收益由三人平分,这样弟弟唐一达将会获得一两百万的分配。虽然哥哥赞同这个方案,但弟弟却表示反对,最终导致了兄弟之间的裂痕。(不少网友为弟弟唐一达感到委屈,却忽视了母亲和哥哥并没有完全拒绝给予弟弟补偿,而只是对于数额存在分歧,弟弟认为自己应得更多。)
在2016年11月26日,双方的对话录音中,弟弟唐一达明确表示“指标值260万,但我不会与唐时达签署协议。”到了2017年,因弟弟对于指标补偿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哥哥唐时达选择将弟弟告上法院。最终在2017年12月18日,法院判定哥哥胜诉,要求弟弟配合房产过户。
不久后,弟弟在2017年12月29日败诉后,向湘潭大学举报哥哥曾冒名顶替学籍。2018年1月14日,得知自己被举报的哥哥表示愿意接受弟弟提出的任何条件,并最终和弟弟签署了《房产处理协议》,约定向弟弟支付360万元,其中160万元为现金,200万元为欠条。次日,弟弟在收到款项后向湘潭大学出具了《虚假举报的检讨书》,承认自己的举报是虚假的。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哥哥未按照约定支付200万元,弟弟在2018年7月11日再次向湘潭大学举报。此后在2018年8月23日,湘潭大学撤销了哥哥的学位。与此同时,为了索要未支付的200万元,弟弟将哥哥告上法庭,经过一审败诉后,二审哥哥胜诉。2019年5月31日,北京中院认为弟弟利用举报使哥哥陷入困境,迫使其接受不公平协议,因此认证合同无效,并要求弟弟归还160万元给哥哥。
进入2020年,湘潭大学校长亲自前往哥哥的工作单位通报了哥哥学位被撤销的消息,哥哥因此失去了国企的工作。到2021年,尽管失业,哥哥最终还是向弟弟支付了210万的补偿,其中包括了本该归还的160万,外加50万,基本满足了之前对弟弟的承诺。
直到2025年8月,省高院裁定湘潭大学撤销哥哥学位的行为是不当的。虽然哥哥最终赢得了所有的官司,却失去了所有的东西。虽然有观点认为弟弟付出很大,但母亲和哥哥决定给予弟弟的那一两百万,实际上早已超出了一个购房指标的价值。弟弟的悲剧在于,他将所有的委屈都寄托在房价上,甚至不惜毁掉哥哥。
每一次出发,都是对自己的一次全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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